【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本月初裁定,律政司起訴去年佔旺清場中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發出「聆訊原訴傳票的預約時間通知書」(下稱排期通知書)失效,當時表明會考慮上訴的律政司,昨指考慮相關因素後決定不提上訴,但會盡快提出對該17人展開刑事藐視法庭程序的許可申請。 17人去年在佔旺清場被指阻礙清場,律政司今年3月中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17人,但負責案件的政府律師「睇漏眼」未按程序於14日內發排期通知書,律政司要求法庭容許延期發文件,但高院駁回申請,各被告亦獲撤控,昨天是上訴限期。 稱最能保障公眾利益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考慮所有因素後,決定不會上訴,但會盡快重新入稟,讓法院決定有關人等應否負上刑事藐視法庭的責任。發言人解釋,律政司長在刑事藐視法庭程序上,是以類似「法庭之友」身分協助法院,通知法院涉及可能影響維護司法的事,讓法院決定是否懲處涉藐視法庭者,重新入稟最能保障整體公眾利益,包括維護司法和盡快處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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