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院腎癌病人 心肺錯捐兩人 稱腫瘤細遭脂肪遮蔽 受贈者風險低
【明報專訊】醫管局本周內三度公布醫療事故,繼前日東區醫院誤診連累病人「切錯肺」,威爾斯醫院昨公布錯誤讓腎癌病人捐器官。該院一名體型肥胖的急性中風女病人周二因腦幹死亡,家屬同意捐出其腎、肝、心及肺,原料可令5人受惠,但其心及肺正在瑪麗醫院移植時,威院同步取其腎臟,才發現右腎背面有1.5厘米腫瘤。現已接受心、肺移植者須接受監察,其餘原本接受肝及腎移植的3名病人則要放棄。威院已向醫管局呈報事件,參與手術醫生指腫瘤大小僅如袖口鈕,且被脂肪遮蔽,超聲波檢測無法發現,直至去除脂肪才見到腫瘤。
細如袖口鈕 超聲波未見
威爾斯醫院於本周三下午發現此事,昨晚近7時半才發新聞稿,指該院一名急性中風病人在周二(25日)證實腦幹死亡,家屬同意捐出死者腎、肝、心及雙肺。該院當晚按指引為捐贈者做檢查,包括腎臟超聲波掃描等,認為有關器官情G良好可作移植。
摘腎始發現 捐腎捐肝取消
威院翌日上午開始做摘取器官手術,先由瑪麗醫生依次摘取心、肺及肝,供3名受贈病人。直至下午,威院醫生再摘取捐贈者腎臟,卻發現右腎背面有直徑1.5厘米腫塊,隨即做冷凍切片化驗,證實是腎細胞癌,惟當時瑪麗醫院正將心臟及肺部移植到兩名病人體內。經評估後,威院決定不把一對腎臟移植給其他病人,瑪麗醫院亦放棄未移植的肝臟。
威院強調,在移植手術前已按指引做足檢查,有關手術均獲受贈病人知情同意後才進行;院方並評估兩名受贈病人受影響風險輕微。瑪麗表示已向接受心肺移植的兩病人家屬解釋情G,並安排所需檢查。
有份參與今次摘取器官的威爾斯醫院泌尿外科主任侯仕明說,超聲波檢查腎腫瘤的準確度向來高,但腫瘤太細亦未必發現。他透露,今次捐贈器官者是體型頗肥胖的女士,其右腎腫塊直徑又只得1.5厘米,細如一粒男裝恤衫鈕扣,手術團隊照超聲波時也未發現,直至把腎臟表面的脂肪清除,才發現腫塊。
指腎癌初期無病徵沒指標
侯仕明說,有別於前列腺癌、腸癌,腎癌初期沒病徵,也沒生理指數作癌症指標。大部分器官捐贈者都處於緊急情G,病情不穩定,不適宜做電腦掃描,只能用流動超聲波檢查腎臟,現時也沒有更好的方法篩檢腫瘤。
不過,侯承認,器官移植病人需服用抗排斥藥,會抑制本身免疫力,若移植器官有癌細胞,會令腫瘤長得很快,但料風險很低。
香港大學醫學院內科學系講座教授陳德茂稱,去世病人的器官移植乃「分秒必爭」,只有12小時做器官健康評估,腎臟一般靠超聲波檢驗癌細胞,惟若捐贈者體型肥大,脂肪層太厚可能阻擋腫瘤。
病人組織﹕難接受解釋 應考慮避免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發言人曾建平稱對事件感到震驚及不開心,因現仍無辦法斷定癌細胞有否擴散至其他已移植的器官,「假如我是接受心肺移植的病人,會承受很大精神壓力」,病人把健康、生命交給醫管局,難接受超聲波驗不出腎腫瘤的解釋,認為院方應在程序或技術上考慮如何避免事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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