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黨反對建液化天然氣廠
省議會辯論抨擊待遇過優
【明報專訊】卑詩省議會罕有地進行夏季議會,議員辯論政府促成興建液化天然氣(LNG)廠房合約所需相關法例的議案,內容包括給投資方25年不增收營運所得稅率和維持天然氣稅惠等優厚待遇。
政府計劃通過法案《液化天然氣計劃合約法》(LNG Project Agreements Act),以確保可與財團Pacific NorthWest LNG達成價值約360億美元,25年長的天然氣廠房計劃。
長140頁合約的部分條件,包括將來省府增加LNG營運的所得稅稅率、增加碳稅、減低天然氣稅惠和對規管溫室廢氣排放而導致業者蒙受損失,投資一方可向省府要求賠償,金額可達每年2500萬元,甚至更高。
能源業專家Ron Loborec指出,政府此舉是給投資者提供穩定性,但不會給未來政府留下毒藥,因為條件不會影響政府改變企業稅或所得稅。
新民主黨黨領賀謹(John Horgan)稱會對議案投反對票,因為計劃沒有為卑詩省民提供工作保證,又指部分計劃用外勞佔多。
省長簡蕙芝(Christy Clark)反駁,指計劃首先在卑詩找臨時工人,其次是加拿大(其他省份),然後是美國和世界其他地方。
財長麥德莊(Mike de Jong)亦指計劃可創造4500份建造業職位和數以十億元的收入。這法例一旦通過,餘下只待聯邦環境證書的評估批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