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違競爭法 旅團「建議小費」取消
【明報專訊】《競爭條例》即將實施,商會向會員提出「建議價」可能違例。旅遊業議會本月因應新例,取消旅行團建議小費金額,但因應韓國爆發中東呼吸綜合症的退團收費不一,令旅客混亂。競爭事務委員會行政總裁Stanley Wong表示,市場價格不一可供消費者選擇,強調商會向會員提供建議價,不論是否有人跟隨,都可能違例。
商會提建議價 無人跟亦可違法
競委會昨推出「工商組織」小冊子,提出注意事項,包括不可要求會員將產品價格定於指定水平(見表)。Stanley Wong指商會向會員提出建議價具一定目的,不論有沒有會員跟隨都可能違例。他稱,新加坡競爭委員局於2010年裁定,新加坡醫藥協會向醫生發出的收費指引違反競爭法。
競委會﹕「不合理低價」違守則
另外,早前阿信屋以優惠價出售《壹週刊》,最便宜約12元,低於報販入貨價16元,全港報販大聯盟提出罷賣。Stanley Wong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如具市場權勢者以不合理低價出售產品,可能違反第二行為守則,另商會建議會員不賣個別產品亦有可能違例。
取消壹週刊優惠 阿信屋否認蝕賣
全港報販大聯盟發言人廖社青稱,報販以16元購入《壹週刊》,以19至20元出售,不滿阿信屋以低價出售,故有會員提出罷賣,又指報販已被邊緣化。阿信屋創辦人林偉駿則稱,《壹週刊》屬上周的正價貨品,會員一度可享七折優惠,即14元購買,若有指定信用卡再可享八八折優惠。他稱,現已取消該雜誌七折優惠。被問售價是否低過入貨價,林稱因應合約不能透露金額,但強調不會做蝕本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