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交管局前局長宋建國受審
辦京A車牌斂財2390萬
【明報專訊】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前局長宋建國,25日上午涉嫌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宋建國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為人在辦理「京A」車牌(中央國家機關車牌) 、駕校恢復營業等事宜中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財物折合2390多萬元人民幣。
宋建國案引發社會關注,不僅是因為涉及被很多人視為地位和身分象徵的「京A」車牌,還因宋建國及其秘書、司機、下屬甚至家人,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編織了一張盤根錯節的「京A」政商網,輻射各方。
隨着宋建國的第2名司機楊常明,因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於5月獲刑5年的案件落判,「京A」車牌的交易已經引發了11人獲刑。而宋建國25日受審,也意味着交管系統已有6人,因「京A」車牌落網。
檢方指控,從04年至去年4月間,宋建國利用先後擔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長、北京市交管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分別為北京新月聯合汽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長青、北京馬橋神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郭文貴等人,在辦理「京A」車牌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2390多萬元。
另外,交管局秘書科科長、宋建國的秘書王某,從09到12年間,違規為多人辦理了14副京A牌照,並收受他人給予的好處費209萬元。目前,王某因受賄罪已被判刑。不僅是交管系統的官員,就連宋建國身邊的司機小管,也通過京A牌照而撈到了油水,在車管所副所長宋海燕的幫助下,辦理了一副京A號段車牌,並從中獲利5萬元。小管因受賄罪被判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