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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美美被控開賭
案件兩發還再查 罪成可囚10年

【明報專訊】曾因自封「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網絡炫富女郭美美,昨日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提出起訴。起訴書指郭美美和另一同伴多次聚眾賭博,「情節嚴重」。4年前郭美美曾引發一場社會對中國紅十字會的信任危機;去年7月,淡出公眾視線的她,又因世界盃期間涉嫌賭波被捕。按中國刑法,郭美美或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並罰款。

2011年,真名郭美鈴的郭美美,曾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虛假身分在微博炫富,終於激起公憤。中國紅十字會雖然兩次發表聲明並無「紅十字商會」這一機構,但其後連爆醜聞,遭公眾嚴厲質疑,令其社會捐贈金額銳減。

本月初,中國紅十字會召開全國代表大會上,更修改了由國家主席出任名譽會長的章程,改由國家副主席李源潮擔任名譽會長。

《新京報》報道,去年6月11日,郭美美曾發微博稱,「世界盃要開始咯,今年我也要參與一下,看看我猜的準不。」

北京警方去年7月初即以涉嫌賭博拘留郭美美。

同年8月初,郭美美遭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官媒大篇幅起底,身穿囚衣素顏出鏡,承認多次性交易、設賭局,又稱因虛榮心而編造紅十字會相關頭銜。當月20日,郭美美因涉嫌「開設賭場罪」正式被捕。

涉伙男友開賭抽水

警方指郭美美嗜賭成性,先後60多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

2013年底,她與外籍男友於北京一套公寓內開設賭局,每場賭博金額都在百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她個人「抽水」牟利數十萬元。

中新社引述郭美美的律師吳俊強稱,從去年8月被捕到昨日提起公訴,此案曾兩次被檢方退回補充偵查。中國《刑法》規定,犯開設賭場罪者,判囚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並罰款;情節嚴重者,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並罰款。

《法制晚報》此前稱,根據此前警方核實的證供,郭美美開設的賭場每場賭款都在百萬元以上,屬於嚴重情節,郭美美或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並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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