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證券交易 華漢罰2.9萬元
[2015.04.29] 發表
【明報專訊】卑詩省一名居民向卑詩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BCSC)承認非法從事證券批售,被罰款逾2.9萬元,同時被禁5年從事證券交易工作。
卑詩證監會昨日公布,本省居民岑國明(Daniel Quo Ming Sam,譯音),承認非法從事證券批售,並就控罪與卑詩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達成協議。案情指,在2007年2月至2010年4月期間,一名商人威廉斯(Thomas Arthur Williams)及Global Group of Companies集團,從123名投資者中,籌得1,170萬的資金。岑國明曾向Global Group of Companies介紹了7名投資者。7人合共投資348,853元,而未在卑詩省註冊任何相關牌照的岑國明,從中抽取了19,469元的佣金。
岑國明向卑詩證監會承認違反證券條例,並同意付29,469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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