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捐款聘助理 戴耀廷違規否今定論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今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審核委員會調查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收取捐款風波的報告。本報獲悉,報告針對最少3個重點調查,當中戴耀廷動用15萬元捐款,聘請港大文學院研究助理向梓騫到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協助進行去年「6.22全民投票」項目,有可能被調查報告指屬違反港大聘用規定,恐引起校委會成員關注而要追究;若校委會委員有強烈聲音,校方或要召開紀律聆訊。
港大今討論審核報告
另一方面,屬戴耀廷上司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亦捲入事件,消息稱,副校長物色委員會在校委會會議後,本周內便會再舉行會議,確認是否維持推薦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如果物色委員會決定推薦陳文敏,校委會最快下周再開會討論副校長任命。
港大校務委員會去年12月底宣布由轄下的審核委員會,審視戴耀廷有否按照大學的指引和程序接納及使用捐款,有需要時就大學接收捐款事宜向校委會提出建議。調查觸發點是去年10月,多家傳媒收到佔中三子和港大民研計劃總監鍾庭耀的外泄電郵,顯示戴耀廷曾先後向港大捐出4筆共145萬元捐款,支持6.22全民投票項目和民主學術研究。
調查指監察匿名捐款未夠嚴
據了解,調查報告針對最少3個重點調查,其中一點是戴耀廷收到首3筆共130萬的捐款屬匿名捐款,後來朱耀明牧師承認他收到本地熱心市民捐款,他再決定捐予港大。消息稱,調查認為港大一直有制度監察捐款來源,但對接受匿名和透過中間人的捐款,程序未夠嚴謹,可以改善。
增聘人手不能「借調」
另一調查點是戴耀廷動用15萬元捐款聘請港大文學院研究助理向梓騫,到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協助進行6.22全民投票項目,職位為「榮譽項目主任」。據悉,港大聘用程序有嚴格規定,如果港大民研有資源為項目增聘人手,應按既定程序公開招聘,而不能「借調」文學院人手,再以捐款形式支薪。消息指整個聘用安排有可能違反規定,戴耀廷或要負責。不過,戴最終會如何被追究,仍要視乎校委會委員認為違規有多嚴重。若委員有強烈聲音要懲處戴,校方要再召開紀律聆訊,按機制處理。
校委會若反應大或紀律聆訊
另外,調查亦會就向梓騫在佔中運動的角色、她曾否將港大資源用於佔中行動等作交代。
行會成員李國章剛獲委任入港大校委會,他今日將首次參與會議,有權就戴耀廷事件發言,其取態亦令人關注。港大校務委員今午可在特別會議召開前兩小時先閱覽審核報告內容,再開會討論報告建議。
立法會議員、港大校董會成員鍾樹根稱,從他接收到的資訊來看,該名研究助理向梓騫有政黨背景,他認為戴耀廷收受來歷不明捐款,經大學層面聘請政治人物從事政治活動,「好似洗黑錢咁,用學術機構來漂白政治任務」。他認為戴耀廷與政治活動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無法保證作為學者的專業和獨立性,是十分不智,他希望校務委員會秉公辦理,嚴肅處理事件,不要懼怕政治黑勢力。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港大校董會成員葉建源表示,現時無論是披露的電郵或傳媒報道,始終只是零碎片段,不可就此判斷事件有否違反指引之處。不過他認為任何後續處理,例如召開紀律聆訊等,都應該有足夠的事實根據及跟從指引,「最緊要係唔應該被政治因素影響結果」。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