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省府最近倡議立法,對付高速公路上「慢車佔快線」行為,但本省警察首長則認為,取締慢駛司機並非最重要,警方優先打擊的違例事項,仍是醉駕或濫藥駕駛,以及分心駕駛。 省運輸廳長斯頓(Todd Stone)早前宣布,準備引入新法例,賦予警方更大權力,向「慢車佔快線」(left lane hogs)的司機發出違例告票,並指這類駕駛陋習,更容易引發路火(road rage)甚至嚴重交通事故。 雖然省府計劃引入新法,獲不少民眾贊同,不過執法部門則表示,雖然支持立法,但慢車佔快線並非警方優先處理的問題。 省警察局長協會(BC Association of Police Chiefs)屬下交通安全委員會的主席杜博德(Neil Dubord)說,對省府計劃立法感到「有點意外」,又指「警方唯一關心的是在公路快線上,以遠低於車速限制的速度駕駛而堵塞交通。」杜博德補充,大溫地區常會出現交通擁塞,故很少出現慢車佔快線情形。 警方強調,保障所有駕駛人士安全才是當局的優先,警方仍會集中對打擊醉駕或濫藥駕駛,以及分心駕駛,同時繼續與省府商討立法,進一步重罰違例司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