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擬禁售未成年人電子煙
下月引入法案 視同香煙監管
【明報專訊】省政府進一步立法管制電子香煙,禁止向19歲下人士出售,同時不准在學校及工作場所內吸食。
省衛生廳透露,當局計劃在春季會期,向省議會提交「煙草與煙霧商品管制條例」(Tobacco and Vapour Products Control Act)修訂案,目的是要保障年輕人健康、把卑詩省變成一個無煙地方,同時協助省民戒煙。
衛生廳長萊克(Terry Lake)說,愈來愈多年輕人吸食電子煙,情形令人憂慮;「推行此法目的是防止兒童接觸電子煙霧帶來的潛在危險,也不希望因電子煙廣泛流行,而把吸煙行為正常化。」
煙草管制條例修訂案禁止零售商將電子煙賣給19歲以下人士,同時容許當局立法禁止零售商,針對青少年展示電子煙產品,也禁止在他們可看到的地方擺放宣傳電子煙的廣告。另外,市民禁止在學校、室內和工作場所吸食電子煙。
萊克稱,法例是要把電子煙視同普通香煙,實施同等嚴厲管制。
目前加拿大禁止售賣任何含尼古丁(nicotine)的電子煙,而電子煙噴出的煙霧到底對人體是否有害,仍屬未知之數。
省府將於4月引入新法,同時也給予煙草公司寬限期,作出相關調整。
國內其他省分包括安省、斯高沙省及緬省,都已立法管制電子煙的使用和銷售;而溫哥華市政府去年也通過附例,禁止市內商店向未成年人士售賣電子煙,及禁止在餐廳和沙灘吸食電子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