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點對點﹕美警「零容忍」作風惹質疑
全球化﹕警權×合法性
【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被指賣私煙的黑人小販加納2014年7月遭白人警員拘捕時緊箍頸部後死亡,但大陪審團12月3日決定不起訴涉案警員,激起美國多地示威抗議警方濫用暴力。紐約市長白思豪宣布全市2萬警員要再培訓,學習解決衝突的技巧,使用武力外其他方法化解事件。但有評論指出紐約警方「零容忍」作風的理論基礎「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model)才是問題所在。
「破窗理論」倡嚴打罪行
紐約警方鐵腕文化根深柢固,撐警者認為這是紐約治安近20年大幅改善的原因,其背後基礎是備受爭議的「破窗理論」。犯罪學家凱林(George L. Kelling)等在1980年代提出該理論,認為若任由社區不良現象存在,其他人便會仿效,甚至變本加厲,故就算是輕微如破壞公物、塗鴉等亦要鐵腕打擊以維持社區秩序,防範嚴重罪行。1994年至2001年任紐約市長的朱利亞尼將該理論發揚光大,他受訪時聲言加納拒絕跟警方合作,警方反應合理。
但不少論者批評「零容忍」策略導致警方反應過火。統計顯示,紐約市罪案率下降跟美國全國趨勢琣X。美國全國嚴重罪行在90年代達到高峰後,過去20年持續減少,一些沒有像紐約改變警方策略的地方,諸如洛杉磯和聖迭戈的罪案率近20年亦下降,可見警察鐵腕與否跟罪案多少並無必然關係。有研究認為,紐約治安大幅改善的其中一個因素,是曾經大幅增聘8000警力加強在社區巡邏,阻嚇罪犯。另有分析指治安變好受惠於經濟改善,不少研究發現,低失業率跟嚴重罪案減少有關連。
學者斥針對少數族裔
亦有批評者認為,「破窗理論」引伸的策略令居於窮困社區的低下層及少數族裔受害。紐約警方的「截停搜查」2013年便被裁定屬「種族歸納法」(以種族為判斷標準,預先假設某種族的人較可能犯罪而首先針對檢查或提高關注),不恰當地針對少數族裔。紐約市立大學法律教授蔡德曼(Steve Zeidman)便說﹕「若問題是破窗那麼應修補破窗。但我們卻不修補破窗,卻只一味拘捕那些在破窗附近流連的人。」不過,紐約警方要改變思維並不容易。事實上,白思豪提出檢討警方訓練模式時,並未質疑「破窗理論」。
──節自〈箍頸命案衝擊紐約警信條〉,《明報》,2014.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