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雞」毆殺少年 認誤殺少女指證同黨
【明報專訊】15歲少女疑不滿被同齡少年散佈謠言指她濫交,「吹雞」召集多名男女教訓他。眾人藉故邀請少年到將軍澳海邊飲酒,涉嫌向少年拳打腳踢,又灌他飲酒,最終因「一個人死,好過全部人一齊死」,合力把少年拋進海內。少年3日後被發現浮屍海面。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涉案少女日前承認誤殺罪,將指證餘下被控謀殺的3名男被告。
警方原拘捕7人,其中一男一女獲准任特赦證人;案中始作俑者、現年18歲的歐陽真儀,以及男被告翁冠傑(19歲)日前獲接納承認誤殺罪,改任控方證人。餘下3名男被告石嘉坤(22歲)、黎俊文(30歲)及梅振宇(35歲)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昨同就一項謀殺罪受審。
圍毆灌酒拋海中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前年8月初,歐陽真儀不滿事主曾明斯(15歲)「唱」她濫交,叫次被告黎俊文教訓他。他們商量後聯同上述各人,於同月8日凌晨約2時半相約曾明斯到將軍澳的碼頭飲酒。曾明斯到達後,黎聲稱他得罪了其女友歐陽,與另外兩名被告不斷對曾拳打腳踢,並用粗口罵他,曾明斯被打至流血倒地,臉部腫脹,眾人用帶來的啤酒把他淋醒及灌他飲酒。黎一度想用士巴拿襲擊曾,但被制止。控方指黎是為了有藉口襲擊曾,而說歐陽是其女友。
其後眾人一度休息玩啤牌等,惟被告梅振宇突大聲問「你們想一齊死,還是一個人死」,又指若讓曾走,他必定會報警,建議把他綁起拋進海堙C歐陽真儀稱,當時很錯愕,認為事情已過火,叫黎不要這樣做,但黎不理會。其後眾人在梅的指使下,用蚊怕水清理地面,抹走指紋等,意圖珓芛[。
蚊怕水洗地 圖抹走指紋
其後石嘉坤和梅取走事主的私人財物,帶他走路約45分鐘,去到日出康城附近海邊的草叢,事主一度求饒,但被告知他一定會死。梅到達後叫人到附近找繩和石頭綁事主的腳,其後他與石再毆打事主,然後把他拋進海中。控方指出,現場海邊沒有可攀扶的地方,事主可說「毫無求生機會」。眾人其後再在麥當勞會合吃早餐,商討如何棄掉事主財物等。
身為家中獨子的事主一去不返,其母以為歐陽等人是其朋友,曾致電查詢。同月11日,事主被發現浮屍日出康城對出海面,下身赤裸,眾被告約5個月後被捕。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