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子扮59歲父上庭 涉妨司法同被捕
【明報專訊】港島東區裁判法院揭發「子代父上庭認罪」違法事件。一名早前因違反《電力條例》被票控男子,昨晨把身分證交予較其年輕40歲的兒子,以冒充上庭應訊,其間兒子被有關人員識破「頂包」。警方將案列作「妨礙司法公正」案處理,拘捕涉案父子帶署扣查,案件交由東區刑事調查第6隊跟進。
被捕父子姓余,分別59歲及19歲,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兩人暫准保釋候查,下月上旬返署報到。
據悉,余氏一家居於港島區一幢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舊樓,59歲余父為單位業主。早前余父與大廈另外一對業主夫婦,因所居住大廈電表房內沒備存有關電壓的合格證書,被機電署票控「未能將最近期的測試證明書備妥以供查閱」,昨晨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認罪後檢控官覺可疑
消息稱,昨晨10時許,一名青年自稱為59歲余姓被告到法院應訊,出庭答辯前向庭警出示余的身分證,由於被告身分證照片拍於多年前,據悉相中容貌與其子甚為相似。青年在庭上承認控罪後被判罰款350元。事後在場代表電機署應訊的檢控官發現被告身分有可疑,追出查問揭發青年為被告的19歲兒子,他解釋以為可以代父上庭。裁判官以有關案件審訊時,同案其中一名被告曾提出要為未能出庭的妻子應訊遭拒絕,但當時余的兒子聞言也沒有表明自己的身分,認為他「妨礙司法公正」,警方分別到法院及柴灣區拘捕涉案父子帶署扣查。
「頂包」屬重罪 多判入獄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除非被告人是一間有限公司,始能以授權書方式由職員代公司上庭應訊;或者涉及最高刑罰只是罰款的罪行時,可委託律師代為出庭認罪,否則替人上庭認罪即屬「頂包」,屬嚴重罪行,一般也會被判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