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贈萬聖節安全貼士
提醒穿反光衣小心驗糖果
【明報專訊】今日是一年一度的萬聖節,為令市民可以度過一個充滿童趣、歡樂、且安全的節日,溫市警方聯合多個機構提出安全貼士,希望確保安全。市警並強調市民不要違規燃放煙花,否則可能會被開發告票,罰款最高達500元。
溫哥華警方昨日聯合溫哥華消防處、卑詩救護服務(BCAS)以及加拿大國家煙花協會(Canadian National Fireworks Association)舉行記者會,提醒公眾萬聖節出行的安全注意事項。溫市警方發言人芬徹姆(Randy Fincham)特意裝扮成消防員,而溫市消防局發言人梅辛傑(Carol Messenger)則身穿溫市警員制服。
芬徹姆表示,雨季來臨,道路濕滑,能見度較差,希望道路上的駕車者小心留意路面情況,減速慢行,因孩童外出要糖,極有可能出現一些突發情況。家長亦要預先安排孩子們外出拿糖果的路線,大家最好身穿有反光功能的衣服,大人應準備好手電筒,最好集體行動。孩子們拿回家的糖果,家長應小心檢查,確保安全後才可食用。
芬徹姆指出,根據往年經驗,部分民眾的裝扮會攜帶仿製槍支,請今年有類似裝扮的民眾小心,要標明槍支是仿製,勿引起公眾恐慌。
梅辛傑強調,於溫市燃放煙花須特別申請,年滿19歲民眾,需在市府網站取得許可證,才可於市內購買及燃放煙花。而鞭炮則完全禁止燃放,因為鞭炮的危險性較高,違反燃放規定的市民最高可被罰款500元。
除了鞭炮類為全國禁放以外,部分有潛在危險的煙花亦禁止於溫市範圍內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