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就2019年起進一步減低發電行業3類重點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政府昨日在憲報刊登相關備忘錄。電力行業於2019年及以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每年的排放總量上限,將分別收緊至9220噸、25,480噸和700噸,與2017年起的排放總量上限比較,分別減少11%、2%和7%。新的技術備忘錄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期望在今年底前生效。 環團指收緊幅度不算高 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指出,對比起2017年備忘錄,今次收緊的幅度不算高,估計是由於能源規劃藍圖未有結論,故2019年客觀上難大幅度收緊。但他指過去備忘錄只屬於減排最低要求,呼籲電力公司做得更多。 環保署表示,訂定新的排放限額時,已考慮兩電對2019年的預測用電需求下,進一步降低排放的空間,又指要符合新一份技術備忘錄的排放限額,電力公司需盡量利用現有燃氣發電機組,並要採用切實可行方法減低排放。新的技術備忘錄生效不少於4年後,新排放限額方具效力,即由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中電回應指出,政府訂立的2017年排放限額已相當低,中電在沒有加設新的減排設備、沒有新燃氣發電機組以增加天然氣用量,同時需要應付用電需求增長的情G下,要進一步減低排放量,極具挑戰性;而有部分情況並非中電能夠控制的,如2019年的燃料供應是否穩定充足及燃料的品質等,均有機會對是否能夠達致預期的低排放水平帶來影響。 港燈回應指出,一向支持政府推動改善環境的目標,過去數年採取了連串改善環境措施,包括增加至超過三成天然氣發電,建設太陽能發電系統至一兆瓦;港燈亦在原有其中3台燃煤機組,加裝煙氣脫硫裝置和低氮氧化物燃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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