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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舉報 特首梁振英被澳洲傳媒揭發上任特首前與澳洲上市公司UGL達成協議,上任後分兩期收取5000萬港元報酬,但未有申報。新民主同盟等多個泛民政黨,昨日向廉署舉報,要求徹查。(李紹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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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授權刑事專員查梁
特首辦:梁收5000萬不涉香港 沒交稅

【明報專訊】行政長官辦公室承認,特首梁振英(圖)沒有就UGL根據與梁振英的協議支付的5000萬元款項繳交薪俸稅,理由是薪俸稅只適用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僱工作及退休金入息。另外多個泛民政黨昨日向廉署舉報,要求徹查,律政司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處理。澳洲亦有國會議員促當地警方調查。

特首梁振英被澳洲傳媒揭發上任特首前與澳洲上市公司UGL簽訂協議,上任後分兩期收取相當於約400萬英鎊(5000萬港元)報酬,但未有申報。

特首辦指出,梁振英與UGL的協議訂明,UGL會分兩年向他支付款項,梁振英去年曾就是否需要就以上款項繳交薪俸稅一事向執業會計師徵詢意見,專業意見認為根據《稅務條例》規定,薪俸稅只適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受僱工作及退休金入息,因此梁振英毋須就有關款項繳稅。

至於UGL承擔戴德梁行(DTZ)與梁振英所商定而尚未支付的150萬英鎊(約1872萬港元)花紅方面,特首辦指與花紅有關的課稅已繳付。

澳議員促當地警介入

身兼澳洲國會參議員、綠黨黨魁的Christine Milne去信當地警方,要求警方介入調查,他在信函附上UGL行政總裁Richard Leupen和梁振英於2011年簽署的信件的副本,希望有助警方斷定雙方的協定有否觸犯澳洲商業罪行或其他行賄罪行。根據澳洲的海外行賄法,企業不可為得到優待而向外國公職人員提供利益。

事件未解疑團之一,是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前日的報道指出,DTZ主席Tim Melville Ross並不知道梁與UGL之間的合約,惟UGL早前回覆Fairfax Media,以及昨日再發聲明,都指DTZ知情。

UGL昨日的聲明更指DTZ在開展及與梁振英談判條款時有重要角色,令事件現羅生門。

本報昨以電郵向Tim Melville Ross及DTZ多名前董事查詢,只有時任營運總裁Bob Rickert回應,表示已轉投新公司Co-operative Bank,拒絕受訪。梁振英至本報截稿時,仍沒有回應Tim Melville Ross、DTZ董事會、股東等,當時對曝光的協議是否知情。

UGL昨發聲明,說留意到Fairfax Media的文章,指文章錯誤形容交易是「秘密款項」,是無基礎及誤導的指控,強調條款獲賣方完全知悉。

UGL指協議是普遍的機密商業安排,沒有義務或法理基礎披露協議,UGL亦沒理由預測梁會當選香港特首。UGL說,該公司沒有要求,梁振英亦沒向公司提供任何服務。

民主黨稱提彈劾梁振英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開記者招待會,再質疑梁振英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該黨指出,會提出彈劾梁振英。曾任會計界議員的人民力量區議員譚香文,昨日到北角廉政公署總部舉報,要求立案調查。

廉政公署發言人說,一貫政策不會評論個別案件。若案件涉及特首,廉署定必公正獨立地依法處理,並按既定程序向獨立「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廉署若有需要會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

律政司發言人說,為免或產生任何偏頗印象,在信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楊家雄與涉案人無關後,已授權專員處理,包括決定是否檢控有關人等;律政司長會確保嚴格遵照法律及《檢控守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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