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梓華殺兩嬰判監5年
未來20年懷孕須通報
【明報專訊】被裁定兩項殺嬰罪成的29歲華裔女子梁梓華(Sarah Jee-Wah Leung,譯音),昨日兩罪相加被判5年刑期,未來20年如有懷孕也須通報醫療單位。梁父在女兒收監時嚎啕大哭,辯護律師則接受判決,希望梁梓華能在獄中反思。
梁梓華昨日早上身穿灰色連帽T恤,在父母及丈夫陪同下抵達卑詩最高法院。她在庭外一度落淚並與親人擁抱,父母及丈夫則顯得非常緊張。
卑詩高院法官漢弗萊斯(Mary Humphries)在庭上表示,梁梓華的殺嬰行為「恐怖」而且「難以理解」,任何人聽到梁梓華的行徑,都會產生強烈的情緒反應。她稱梁梓華目前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傷心及羞愧,亦與兩名嬰兒的生父結婚,但漢弗萊斯強調,梁梓華殺害自己的親生骨肉,而第二宗因為是再度犯案,情況更加嚴重。她分別判梁梓華兩項控罪18個月以及42個月的刑期,相加總共60個月,也就是5年監禁。但因梁梓華已在監獄中服刑約50日,實際坐牢不足5年。
除此之外,漢弗萊斯還要求梁梓華未來20年如再度懷孕,須向兒童廳報告並找醫療人員進行諮詢,同時還要提供自己的DNA樣本儲存5年。至於控方要求梁梓華不可持有槍械,她則稱梁梓華在案中和槍械毫無關聯,因此未有同意這項申請。
梁梓華在宣判後立即收押,並未回頭看旁聽的父母及丈夫,僅與律師擁抱,在庭警陪同下搜身並即時收監。梁梓華的父親則當庭痛哭失聲,母親也忍不住淚水,兩人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法庭。
父母庭上流淚送別
梁梓華的代表律師福勒(Richard Fowler)透露,梁梓華已經知道自己將要坐監,因此希望可以用坐監的這幾年學習重新做人。他期盼梁梓華能夠獲得幫助,了解自己。
對於法庭的判決,福勒認為刑期經過充分考慮,強調這宗案件其實牽涉社會以及心理層面,而司法不可能有完美的解決方案,僅能利用現有的司法資源,盡可能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