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海外公司簽租約 公眾無法查
【明報專訊】控方昨傳召曾受許仕仁委託處理禮頓山豪宅租務及其公司事務的律師陳耀莊作供。控方引述許於2005年7月13日、即就任政務司長不久致電陳的電話內容紀錄,指當時陳曾告知許,禮頓山租約是由一所巴哈馬註冊的公司高品質企業(Top Quality Enterprises)簽約,除銀行信件外,不會有公眾紀錄供他人查到。
許仕仁又叫陳耀莊幫忙為自己位於灣仔克街廣生行大廈的單位查冊。控方問為何許要為自己的物業查冊,陳指「可能佢唔記得地址」,法官追問沒有地址如何查冊,陳即改稱可能想知道物業的其他資料。
律師未答為何關心公眾查冊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叫陳讀出電話對話內容,內容有關許致電陳討論資產報告。陳告訴許禮頓山的租約不會有公眾紀錄供他人查到。
控方及法官分別要求陳進一步解釋為何許關心公眾可否在查冊中找到,陳只回應因巴哈馬公司沒有公眾紀錄,外人不能查閱。
代表許仕仁的律師蔡維邦昨引述許上任政務司長時的利益申報表,指許有申報灣仔物業,又指許要求查冊是想找到單位買入日期和價格等。蔡又稱,許申報其公司德福企業(Top Faith Enterprises),其妻羅美美為唯一董事,而高品質企業為唯一股東,許又申報德福是用來租用兩個單位。
蔡又指出,巴哈馬公司可以由不記名股份持有,亦可委任「名義董事」,即使當地政府亦沒有股東紀錄。陳指出,許及其妻均為高品質的董事和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