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3年10月政府公布新增免費電視牌照的審批結果,香港電視未獲發牌。2013年12月,港視斥資1.42億元從國企中移動一家子公司,收購得流動電視業務,原打算透過大氣電波及互聯網播放節目。
促進媒體及電訊業發展
根據2008年的立法會文件《流動電視服務發展框架》,在2008年12月16日的會議上,行政長官指令根據按市場主導、科技中立和利便規管方針而定的框架,在香港發展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文件指出,「流動電視服務」泛指以無線方式傳送影音內容,供流動電話或其他手提器材接收的電視節目服務,又認為「推出流動電視服務會為流動通訊服務使用者提供更多節目選擇,以及促進本地媒體及電訊業整體發展」。文件亦表明不建議修訂《廣播條例》以規管流動電視牌照。
■相關概念
公平競爭 (fair competition)
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ies)
規管(regulating)
法治(rule of law)
多層思考
1. 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如何回應政府指香港電視如用DTMB制式就違反《廣播條例》?
2.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批出免費電視牌照對本港的創意產業發展會帶來什麼影響?
3. 以近年事件為例,討論法治作為香港核心價值的重要性。
參考資料
1.〈魔童稱走投無路「已非我認識的香港」〉,《明報》,2014.03.12
2. 〈通訊辦提醒港視或違廣播例〉,《明報》,201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