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渡輪延測試 首艘年底港下水
【明報專訊】政府2020年提出電動渡輪先導試驗計劃,撥3.5億元全額資助渡輪營辦商建造4艘電動渡輪、相關充電設備及24個月試驗期的開支,原定去年展開測試,惟未如期落實。環境及生態局昨回覆議員書面質詢稱,由於電動渡輪在全球應用不多,渡輪營辦商在設計和招標過程需格外審慎,故後來更新目標,延後一年改在今年才與營辦商合作試驗電動渡輪。
環境局:新科技設計招標需時
環境局表示,4間渡輪營辦商中,3間已完成採購渡輪的公開招標程序,其中一間今年9月初在廣州南沙舉行下水儀式,正測試各項性能,今年底在香港水域作最後測試及讓船長熟習電動渡輪運作後,正式投入服務。有兩間營辦商正在造船,一般需約18個月,預計明年上半年和2026年上半年到達香港作最後測試。
至於餘下一間未完成採購者,環境局稱營辦商已展開採購電動渡輪的公開招標,環保署正密切留意進展,目標是各試驗計劃盡快投入服務。
對於試驗計劃延後一年才落實,環境局解釋是由於電動渡輪設計及技術要求與傳統渡輪有很多不同之處,渡輪營辦商需較長時間評核所有投標者提交的招標文件,並就個別投標內容或技術問題要求投標者解釋及澄清;因此兩間渡輪營辦商曾在去年根據一般招標程序,在不違反招標文件任何條文下延長標書有效期,而延長標書有效期做法並不罕見,尤其當涉及一些嶄新科技或面對需時處理的技術問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