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擬增設「倒數期」 禁訂新租約 寬限期延至36個月 屆滿前半年未獲認證不能放租
【明報專訊】「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上月結束諮詢,共收2.2萬份書面意見。房屋局昨公布最新建議方案,包括申請認證人士須向政府繳交認證費、延長寬限期至36個月,並增設「倒數期」,即寬限期屆滿前6個月,已登記但尚未取得認證的分間單位不可再訂立新租約,否則營運者須負刑責。當局期望今年內完成立法,預料最快2025年底或2026年初開始登記,並同步接受認證申請。
最快年底起接受登記認證申請
房屋局昨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討論文件,指不少意見希望當局為已登記單位提供較長的寬限期。為此,房屋局將寬限期由登記期後24個月延長至36個月,登記期原本是12或至18個月,現建議改為12個月,登記表格及所需資料會盡量簡化,亦考慮不收登記費用。當局表示,最新擬議登記期至寬限期合共48個月,讓分間單位現存租約符合現行單位租務管制下,兩年首租期和兩年次租期的4年租住權保障。
針對寬限期,房屋局增設「倒數期」,即寬限期屆滿前6個月,已登記但尚未取得認證的分間單位不可再訂立新租約,否則營運者須負刑責。消息人士稱,有關「倒數期」曾經內部熱烈討論,最後拍板,形容「倒數期」如三色交通燈的「黃燈」,是寬限期屆滿前的倒數,提醒業主勿出租不合「簡樸房」標準的劏房予住戶。
當局亦建議申請認證人士須向政府繳交認證費,政府將按「用者自付」原則釐定費用,若及早認證者可獲減認證費,鼓勵營運者盡早完成認證,而每次認證有效期為5年。
至於居住環境標準,房屋局建議樓面面積最小8平方米,居住空間至少有一扇可開啟的窗戶,並面向街道、半圍封天井等;窗玻璃面積新增要求,面積須不小於0.1平方米,確保足夠通風。
窗面積不小於0.1方米 放寬向天井要求
此外,房屋局指部分意見認為業主難就窗戶的位置改變結構,建議政府應按實際情况容許「簡樸房」的窗戶面向四邊圍封的天井,因此當局放寬天井窗要求,建議若四邊圍封的天井沒有上蓋、水平尺寸均不小於1.5米等,即使單位的窗戶面向有關天井,仍符合最低標準。
房屋局又稱,任何人出租未獲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或倒數期內就已登記但沒有獲有效「簡樸房」認證的分間單位訂立新租約,即屬違法,若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
議員憂認證費成本轉嫁租客
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兼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表示,對政府擬收取認證費一事,認為有商榷餘地,指業主已付出一定裝修費,以符合法規,政府若再收取認證費,擔心業主會將成本進一步轉嫁租客身上。
香港簡樸房經營者協會主席陳顯熹表示,「倒數期」做法合理,與寬限期原意相若,又歡迎放寬窗戶向天井的要求,相信可有效維持簡樸房數目,鼓勵業主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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