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死後始知他與菲傭再婚 爭遺產前妻稱被冒簽離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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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對華裔夫婦正式離婚後,離婚妻子直至前夫離世後才發現前夫已經低調再婚,其新妻子就是家中的女菲傭。如今新妻子要出來分遺產,於是前妻跑去法院興訟,要求撤回當初那份她鄭重其事申請來的離婚判決書,說當日自己沒有申請過離婚,離婚協議是有人冒簽,但被法官駁回。
陳勞(Maria Elena Lao Chan,簡稱馬麗亞)向安省法庭興訟,要求撤銷一份在1995年3月做出的離婚判決,理由是當時的主審法官被當事方提供的欺詐性證據所欺騙,「基於錯誤的理由做出錯誤的判決」。
安省法院的沃爾什(Walsh)法官在1995年3月3日簽署的一份離婚判決書,批准馬麗亞與她丈夫陳永生(音譯:Wing Sang Chan,如今已去世)自1995年4月3日起離婚。
馬麗亞聲稱,她對這份離婚判決書毫不知情,因為她與丈夫陳永生於1963年3月24日結婚,自1990年以來一直居住在香港,並且從未分居過。夫妻倆共生育了6個孩子,其中長女珍妮弗(Jennifer Chan)居住在菲律賓,目前擔任她父親遺產的代表。
在陳永生於2019年9月15日去世後,馬麗亞開始調查丈夫的財務狀況準備分遺產。這時卻跑出來一位名叫雷耶斯(Nelda P. Reyes)的菲律賓裔女子,聲稱自己與陳永生於1995年8月25日在香港結婚,她手中還有一份香港政府出具的結婚證書副本。該證書稱,陳永生當日結婚時已經離婚,恢復單身狀態。
馬麗亞聲稱,當時她得知這一消息時如同晴天霹靂,迫切想查清此事,但因為新冠疫情的爆發,直到2022年7月,才在長女珍妮弗陪同下去安省中央離婚登記處(Ontario Central Divorce Registry)進行資料檢索,發現在1995年確實有這麼一份離婚判決書的存在。
經過一番準備之後,馬麗亞向法庭興訟要求撤銷該判決書。而受理馬麗亞訴狀的法官對此感到啼笑皆非,因為當初申請要離婚的是馬麗亞,如今要求判定離婚判決書無效的也是馬麗亞。馬麗亞所說對離婚判決書「一無所知」的說法,完全是信口開河。
陳永生的再婚妻子雷耶斯向法官辯稱,陳永生夫婦在加拿大擁有房產,她的姐姐露西亞(Lucia)就是在陳氏夫婦的加拿大住所當女傭。而她本人在1990年代初去到香港,成為陳永生在香港住所的女傭。
據雷耶斯稱,陳永生平時經常調戲她,問她是否有男友,還經常送禮物給她,直至最後明確地向她表達愛意,更是拿出那份離婚判決書證明自己的誠意。雷耶斯稱,看到那份判決書後,她才下決心接受陳永生的追求與之結婚,兩人在香港和菲律賓一起生活。雷耶斯表示,陳永生偶爾會因商務目的返回加拿大,與(前妻)馬麗亞一起看望他的孩子和孫子。
而馬麗亞雖然承認雷耶斯是她在香港所僱的菲傭,但後來雷耶斯自己辭去女傭的工作,因為馬麗亞的女兒Stephanie發現這個女傭,對男主人陳永生做出下流舉動。
無論馬麗亞和雷耶斯兩人之間如何爭執,問題的關鍵就是馬麗亞申請且簽名的離婚申請。
當時馬麗亞提出離婚的理由,是說夫妻倆自1988年以來一直居住在加拿大,但從1993年2月15日起就已經開始分居,且已經沒有和解的可能性。這一點有夫妻倆的子女做證。
同時,馬麗亞沒有提出配偶支持或贍養費的要求,也沒有子女撫養費、沒有財產分割的要求,因為她有能力自給自足,就是要一個結果,「離婚」。
而陳永生也從未對妻子的離婚申請作出回應,只是在離婚申請書的送達確認頁上簽字認可,這才有了沃爾什法官的無爭議離婚判決書。
如今為了翻供,馬麗亞矢口否認曾聘用Jane Harvey Associates律師行作為她1995年離婚訴訟的代表律師,她甚至否認曾簽署任何與離婚訴訟相關的文件,聲稱是有人以她的名義,欺詐性地申請離婚,並暗指雷耶斯就是幕後黑手。
直至馬麗亞和雷耶斯各自請來筆[鑑定專家,都認定1995年2月8日的宣誓書上的簽名,與馬麗亞的日常簽名一致之後,馬麗亞才被迫向雷耶斯以及法院承認,那份宣誓書上的簽名確實是她本人的,所謂的「冒用名義欺詐式申請離婚」說法也就不攻自破。
有鑑於此,法官駁回了馬麗亞的申請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