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謀殺幼女罪成 搖嬰症首例 陪審一致裁定 拒接納「嚴父教女」辯護
【明報專訊】曾向同居女友淋腐液判囚男子,出獄後疑猛烈搖晃幼女致腦出血昏迷,3歲生日當天不治。男子否認謀殺罪受審,7人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翻查資料,本案是首宗涉及嬰兒被搖晃致死的謀殺案,謀殺罪成按例須終身監禁;過往「搖晃嬰兒綜合症」案件大多以虐兒罪提控,而虐兒罪最高判囚10年(見表)。
昔「搖嬰」案告虐兒最高囚10年
42歲被告劉佳坪被控謀殺女兒梁雅思,審訊昨踏入第22天。4男3女陪審團下午2時退庭商議,5時一致裁定罪成,被告聞判表現冷靜。控方讀出背景陳述書,被告教育程度至中二,曾任兼職運輸工人,收入不穩定。被告有10次案底,涉及12項控罪,包括向雅思生母梁小欣淋腐液的「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管有危險藥物等。
被告10案底 女甫出生淋女友腐液
被告被裁定謀殺罪成,另在開審前承認虐兒罪。辯方要求一併求情,法官黎婉w押後至下周三(26日)處理。黎官表示,本案性質沉重,多謝陪審團付出時間和努力,履行公民責任。
根據聆訊,被告在雅思出生兩周時以腐蝕液體潑向梁小欣,梁受傷住院,被告入獄,雅思交由保良局和寄養家庭照顧。被告2020年4月出獄後和兩母女同居,控方形容「雅思的世界不同了」。梁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被告如「無王管」一樣粗暴對待女兒,例如一見到女兒哭泣,就將雙手插向女兒腋下前後搖晃,達8至10次。
梁稱被告曾抽起女兒雙腿、摔在H上,令女兒撞到背部和後腦。梁質問「你咁樣撞佢個頭,一甩手成個頭都爆」,不獲被告回應。事發2020年7月18日,梁外出買早餐,被告聲稱女兒在寓所跌倒;女兒送院求醫,3歲生日當天去世。綜合專家證供,雅思腦部血管撕裂,徵狀琣X「搖晃嬰兒綜合症」,不可能是跌落H所致。
稱責罰因不想「步我後塵」
被告自辯時否認有意圖殺女,稱女兒當日不斷哭泣,他以中等力度捉住女兒肩膊搖晃,不久後如廁時聽到「砰」一聲,女兒已趴在地。被告以哽咽聲線稱,擔心女兒「步我自己後塵」,故嚴加管教和責罰。被告承認於女兒入院當日曾替友人致電覓妓。
黎官早前引導表示,陪審團應考慮證據判斷被告有否意圖使雅思嚴重受傷或死亡,若不肯定具謀殺意圖,或信納可能無謀殺意圖,就要裁定被告脫罪。從昨日裁決可見,陪審團已信納被告有謀殺意圖,不接納被告辯護方向,即雅思不慎跌下H,以及被告只是以「嚴父」方式教女。
【案件編號:HCCC 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