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炒賣14樓花 未申報個人所得稅
卑詩炒樓客逃稅罰215萬元 判處兩年減一日有條件徒刑
【明報專訊】稅局翻舊帳,控告卑詩省列治文的一名「炒樓客」逃稅,判以罰款215萬元 ,並於12月19日被判處兩年減一日的有條件徒刑,其罰款相當於他未有繳付的聯邦所得稅金額。
該名男子10年前共炒賣14個樓花,賺取了749萬元,但未申報個人所得稅。
加拿大稅務局在聲明中表示,卑詩省列治文居民布拉爾(Balkar Bhullar)於去年8月3日承認了該項逃稅罪,該項控罪涉及2011年至2014年通過轉售14處未落成房產的轉讓費(assignment fee)而獲得749萬元的未申報收入。
轉讓費是為購買房產的權利而支付的,其中合約的權利和義務從一個買家轉移到另一個買家。
稅務局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案在揭露和解決房地產行業的稅務詐欺行為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
卑詩省房屋炒賣稅將在元旦日起生效,對於在購買後兩年內出售房產的房主,將徵收高達 20%的稅收。
卑詩省財政廳聲明稱,預計到2025年將有大約4,000處房產需繳納該稅,所有稅收收入將用於住房計劃。財政廳長貝雅麗(Brenda Bailey)在聲明中表示,房屋炒賣稅等措施旨在確保買家和租房者有更多負擔得起的住房,並阻止投機性投資者快速購買房屋之後出售圖利。
卑詩省地產協會批評這項稅收,稱它存在重大風險,將導致賣家推遲出售房屋,減少轉售住房供應,並令到房屋市場供應更為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