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頻出事 黃大仙停電須4周交報告 政府聘顧問查3年事故 中電出資
【明報專訊】黃大仙區前日多幢住宅大廈及商場停電。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昨會見中電總裁羅嘉進,表達極度關注,認為近期中電事故頻密程度令人擔心服務水平是否下降,故前日停電不能當個別事件看待。機電署已按《電力條例》要求中電盡快查明整件事故和成因,4周內交報告。局方亦要求中電出資,由機電署聘請獨立顧問,覆檢過去3年所有電力驟降和供應中斷事故等。
謝展寰:須從管理制度入手 從根本改善
前晚約8時02分,黃大仙1.1萬伏特電纜故障,多幢住宅大廈及商場停電,有當區酒樓生意及食材大受影響(見另稿)。其中黃大仙下h龍光樓凌晨零時20分才恢復供電,歷時逾4小時。中電近年事故頻生(部分見表),環境局昨發稿提到機電署長負責的獨立顧問的3項工作,包括列出過去3年事故原因、改善措施、措施執行情G和效果;檢視供電系統安全設計、抵禦外在因素影響的能力、維修和預防維護安排、物料採購和驗收制度、監督和質量保證水平、人員資歷、培訓和再培訓要求;以及建議如何提升供電穩定和可靠度,減低事故機率。
局方透露,機電署會與中電成立特別工作組,12個月內完成上述3項工作並提交報告。機電署長會邀請本地專家學者成立督導小組,監督獨立顧問工作及就報告給意見。謝展寰認為,近期中電發生多宗電力驟降和供應中斷事故,頻密程度令人擔心服務水平是否下降,故是次事故不能當作個別事件,有必要從公司文化和整個電力供應系統的管理制度入手找出問題,從根本改善。
設特別工作組 12月內檢討供電管理交報告
中電昨發稿回應,正就事故成因展開調查,並會向政府提交報告,再次就事故對客戶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中電表示,明白局方對近期電力事故的關注及市民對可靠供電的期望,將因應局方建議與機電署成立特別工作組,12個月內檢討供電系統管理並提交報告。
去年政府在現有機制下額外引入新懲罰機制,單一事故客戶停電時間總和達一定門檻,兩電准許回報須扣減,其中中電累計停電達1500萬分鐘(25萬小時)須扣減約2000萬元。
指懲罰機制門檻過高 劉國勳促引入累計
前晚約2250個住戶供電受影響,最長逾4小時,客戶停電時間約50多萬分鐘。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稱,是次停電規模與1500萬分鐘距離甚遠,要牽涉6萬多個住戶才能啟動懲罰機制;但停電當晚不少市民無法回家,安在家中者亦要抵受暑熱,門檻未能反映停電對市民影響,電力公司亦毋須被罰或賠償。他認為機制門檻過高,建議局方仔細制定分級,並引入累計分項,全年若累積某時數便須懲罰,否則對受影響住戶不公道。局方稱,將續與中電商討修改《管制計劃協議》增加罰則條款,促使減少電力事故。
昨日停電期間,消防處接獲多宗被困升降機報告。實政圓桌田北辰稱完全不能接受中電再出事故,他昨與機電署長陳鴻祥會面,引述對方稱現時全港約7.35萬部升降機,有4700部已安裝「電壓驟降緩解過渡裝置」及「自動拯救裝置」,17,400部只安裝前者,約5.1萬部兩者均無安裝。他建議政府要求日後所有升降機均要安裝兩裝置,並建議電力公司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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