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付3議員校董刊憲費 校董會通過 段崇智投反對票
【明報專訊】《中大條例》去年11月修訂並刊憲,3名身兼校董的立法會議員續向中大追討其預先墊支的75萬元刊憲費用。中大校董會昨日議決通過由大學繳付修例所涉費用,指修例屬「應做而多年來未能做到的重要舉措」,而此前已就改組作充分諮詢及討論。據了解,校長段崇智投反對票。3名中大前校董周二(30日)發表聯名文章,透露去年中大Resource Allocation Committee一致否決由校方付款;中大昨稱,此非校董會的決議。
校董會稱曾表明配合修例
張宇人:圓滿解決事宜
中大校董會正處於過渡階段,現有27名成員,距法定34人尚欠7席。校董會昨召開改組後第二次會議,議決通過支付由3名身兼校董的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劉國勳及鄧家彪墊支的75萬元涉修例刊憲費用,3人在討論期間避席。自由黨張宇人昨於社交平台回應稱,對校董會議決通過由大學繳付刊憲費感高興,形容做法「令法案的最終事宜得以圓滿解決」。
中大前校董香樹輝、林偉雄、楊于銘日前撰寫聯名文章,稱修例由3名議員校董以私人法案方式提出,所涉費用理應由對方承擔,堅決反對由校方繳費;又提及議員校董去年曾要求中大付還75萬元,惟在校方一個會議上遭一致否決。
校方:早前否決「非校董會決議」
中大昨回覆稱,校董會認為此次修例是為提升中大管治 ,「符合大學的公眾利益」,而校董會去年亦曾就改組充分諮詢及討論,並公開表示接受及配合修例,故同意付還相關款項。校方又稱,早前的討論是在一個校內委員會會議中進行,非校董會決議,校董會昨就相關費用作正式決議。
此外,中大校長段崇智上月8日辭職,校董會須另組7人的校長遴選委員會,包括校董會主席、3名校董會成員及3名教務會成員。中大校董會昨提名校董陳早標、鄭志雯、黃克強出任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他們皆非校內成員,而教務會今天特別會議將商討提名3人,7人委員會名單料於本月底公布。
中大表示,遴選委員會成立後,將隨即展開全球招聘下任校長的工作,擬辦諮詢會廣泛聽取大學各持份者就遴選下任校長事宜的意見,再委聘專業顧問展開全球選聘。校董會預料本年底能完成下任校長的任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