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兩人多認27罪 一人同日十襲一童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院舍「童樂居」虐兒事件,其中兩名幼兒工作員繼周二各自認罪後,昨於區院分別再承認15項及12項虐兒罪。案情顯示,其中一人曾使用鞋及鈴鼓襲擊兒童,另一人被指同日連環襲擊同一兒童共10次。兩人的案件現押後但暫未定求情及判刑日子,原因是等待同一事件不認罪被告的案件審結。
一涉14事件 一涉39
被告卓凱欣(現年25歲,下同)昨承認多15項虐兒罪後另兩罪不予起訴,卓就童樂居事件共承認21項罪名;莊嘉宜(27歲)昨承認多12項虐兒罪後另一罪不予起訴,莊就事件共承認19項罪名。
針對卓的案情稱,她涉及14次虐兒事件、最少6名兒童,另有9罪中的兒童身分不能辨認。卓多次襲擊兒童,包括不斷用鈴鼓敲打一歲男童P後腦及頭部、將P扯高後摔落地墊,其他兒童拾起P脫落的左鞋並交給卓手上,卓將鞋扔出,擊中P胸口。
針對莊的案情則稱,她涉及39次虐兒事件、最少11名兒童,另有一罪中的兒童身分不能辨認。莊於2021年11月21日不同時段內,10次襲擊兩歲男童U,行為包括不斷拍打U頭部及拉扯頭髮,令U頭部受猛然晃動而哭起來,以及將U往後拉,摔到沒有軟墊的地上。翌日莊餵兩歲男童Z吃東西時,大力把匙羹反覆塞進Z嘴裹約7次,令Z大哭。
【案件編號:DCCC 147、1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