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稱不時與警協調聯誼 非社運事件
【明報專訊】辯方昨求情時透露,陳朗昇無案底、有良好背景,記協前主席、立法會前議員劉慧卿撰寫求情信讚揚陳為人正直,他任職記者約20年,致力維護新聞自由,曾獲頒中大新聞獎及循路透社學人計劃到牛津大學進修。與陳認識近30年的聖公會大主教陳謳明在求情信稱,陳朗昇願意付出私人時間在教會事奉。辯方指陳不時與警方協調及交流聯誼,本案非社運事件,陳無預謀犯案,他只在街上遭截停時作出即時反應,望法庭判非監禁式刑罰。
劉慧卿及大主教撰求情信
陳提反修例 警直播展身分證
陳朗昇一度欲在庭上親自陳情,後來改為呈上親撰講辭,當中道出六四事件令他嚮往新聞工作,冀報道真相。他2004年大學畢業後加入傳媒機構工作,自言年輕時受描繪警察的影視作品影響,對警隊工作產生興趣,認為採訪警隊新聞具意義。
講辭又透露,佔中期間有警員對他發射胡椒噴劑,事後有助理處長級警務人員私下向他致歉,但陳表示沒怨恨警員;陳不時為傳媒與警方協調,亦曾應邀參與和警方聯誼的足球活動;至2019年反修例運動,陳遭警員使用胡椒噴劑和以警棍拍打,甚至在直播時展示其身分證。
陳朗昇在判刑後在庭外表示,「法治係畀人望到,公道自在人心」,對於被判囚不覺意外。對早前在駕車衝紅燈案同樣罪成,他說「有質疑自己對法律鼤z解係咪錯誤」。他提到現受保釋限制未能離境,下月不能出席記者工作的海外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