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包越柙案 助越柙者擬認罪
【明報專訊】西九龍裁判法院早前發生被告「掉包」越柙案,被下令還押的陳姓販毒案疑犯,疑與涉及家暴案、獲准保釋的林姓被告交換身分識別手帶,越柙逃走。兩人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將文件轉讓給他人」等罪名,昨於區域法院提訊。林擬認罪,陳申請押後審訊,待索取法律意見。二人押後11月9日再訊,繼續還押。
被告為售貨員陳樹華(37歲)和無業林景浩(24歲),同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罪指2023年4月10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A座2樓4號男子警察羈留倉,陳樹華虛假表示自己是獲法庭准予保釋的林景浩,林景浩則容許「掉包」。
陳另被控「在合法羈押下逃走」及「使用屬於他人的文件」兩罪,分別指陳於上述日子在警員合法羈留下逃脫,以及3日後在油麻地使用屬林景浩申請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的收據。林景浩另加控「將文件轉讓給他人」罪,指他同月10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將其申請身分證的收據轉讓給陳樹華。
【案件編號:DCCC 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