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圍被告懷未開封安全套 控方指可製水彈擲警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大批市民前往理大外聲援,警方於尖沙嘴一帶拘捕135人,其中19人否認非法集結罪。一名為註冊社工的男被告,昨日於區院自辯,被律政司指控案發時帶了未開封的安全套。法官關注控方打算如何指控「帶安全套」一事,控方建議法庭考慮被告可利用安全套,製成水彈再投向警方。被告供稱安全套「鰤s店用」及否認控方說法。
昨自辯被告為鄧耀雄(現年27歲),他是一名註冊社工兼山藝教練。被告供稱,2019年11月17日,他得知女友的弟弟與家人失聯,而弟弟當時僅17歲及為中六生,家人更披露弟弟出門前曾與母親就理大衝突一事而爭拗。被告與女友出於擔憂弟弟疑進入理大,故當晚於太子租住酒店,並打算翌日再租住另一間更靠近理大的酒店,以方便接離弟弟。
翌日兩人前往下一間酒店途中,誤入示威者人群,打算暫避時被迎面而來的警察拘捕,其間有警察說「大學生好威,射弓箭呀」。因為被告及其他被捕者被噴到胡椒噴霧,故他們被安排使用生理鹽水清洗,被告清洗後將生理鹽水放入背囊,事後被警察搜出作證物。控方質疑,被告為何不跑離現場,又指被告「教人求生經驗,有路咪走」,被告表示是判斷下決定。
被告稱安全套「鰤s店用」
被告續稱,他身上被搜出的未開封安全套,是「鰤s店用」。法官關注控方如何指控被告帶備安全套時,控方沉默數秒後,表示建議法庭可考慮被告可利用安全套製成水彈。其後旁聽席傳來笑聲,被告否認控方說法。審訊今續,將處理其他被告的辯方案情。
【案件編號:DCCC855/20等】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