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天秤案被告反對押後 官拒絕:除非認罪
【明報專訊】去年9月7日安達臣道地盤天秤倒塌,釀3死6傷,據悉調查發現,天秤基座設計計算可承受應力出錯,而焊接瑕疵導致基座無法承受負載,拉開焊縫令天秤倒塌。勞工處早前向承建商、分判商等提出共67項檢控。3名男子被控事前故意於工作時危及他人等8項傳票控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3人暫毋須答辯,控方表示本案涉嚴重工業意外,申請押後以待調查。裁判官遂押後案件至6月30日再訊,屆時亦將處理另一批相關案件。
3名被告為郭俊聰(33歲)、黎浩賢(40歲)及潘志財(58歲),均為受僱安達臣道石礦場R2-2號地盤的建築工程者,潘另被指是合資格檢驗員。黎、潘為首次提堂,昨缺席及由代表律師出席,兩人不反對押後案件。郭有到庭應訊,其辯方大律師反對押後,稱郭去年12月29日已就案件提堂,押後會令郭承受壓力,應盡快審理。
控方指需時調查 合併另案
控方表示,案件屬嚴重工業意外,需時調查或和其他案件合併處理,並確認之後會有相關案件提堂。裁判官劉淑嫻認為案件仍在調查,除非郭認罪,否則拒絕其反對理由。
3人各被控一項「無合理辯解而故意於工作時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他本人或他人的事情」票控,郭被指去年6月1日就塔式起重機的底座支撐架的焊接,發出不符獲批設計的指示。黎被指於8月9日沒妥善檢查外觀下,在報告確認底座支撐架的熔焊焊縫是可接受,而潘被控於7月27日使塔式起重機吊起超出其最大吊重能力的負荷物。
黎、潘被控分別於去年7月23及27日干犯一項「沒有為他人本人及其他人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罪;潘另遭控於7月27日干犯3項「交付虛假證明書或作出虛假報告」罪,被指訛稱起重機處於安全操作狀態。翻查資料,工程師潘志財負責檢驗有關天秤。
【案件編號:KTS 26615/22、117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