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林卓廷控誹謗 何君堯逾期申須陪審被拒
【明報專訊】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事後在facebook發布影片講述事件,當中提及時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林卓廷入稟高院控告何君堯誹謗並要求賠償,案件正排期。何君堯要求交由陪審團審理,惟沒按法庭命令依期申請,早前再向高院提出逾期申請,惟法官認為何君堯無提出合理理由,駁回申請,同時下令何付15萬元訟費予林卓廷。
高院法官歐陽桂如於判辭指出,原告林卓廷和被告何君堯案發時同為立法會議員,屬高知名度公眾人物。去年1月聆案官頒有條件命令,若被告要求案件由陪審團審理,須於去年2月25日前提出申請,但被告沒在限期前申請,卻在同年5月16日提出延期及要求審訊設陪審團。
何稱為省成本 官:無合理理由逾期
其間被告一方稱,他在另一宗控告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誹謗的案件中,法庭去年3月批准該案設陪審團,他想等待該案結果才決定就本案提出申請,以節省提出不必要的申請成本,非故意不遵從命令。
法官反駁,儘管被告聲稱為節省成本,卻沒通知法庭及原告有關延期申請,這是他的決定。另一案雖然批准設陪審團,但兩案涉及的冒犯字眼及日期不同,本案原告只為另一案的第二被告,不等同本案也應設陪審團。法官又稱,本案雖適合設陪審團,但因被告無合理理據提出逾期申請理由,駁回申請,並須付訟費。
林卓廷7.21暴動案10月審
另外,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2019年7月21日的元朗站暴動,林的案件早前從其他被告中分拆,7人昨於區域法院再提訊時,控方稱涉案證供和片段相似,做法較節省法庭時間,為避免審訊不公,申請將兩案一併審理。暫委法官陳慧敏批准控方申請,將兩案一同排期至10月12日開審,預計需時25天。
【案件編號:HCA2127/19、DCCC 1106/20 & 1132/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