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虐殺案 囚終身生父繼母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5歲女童Z及8歲兄長X遭長期虐待,女童因敗血症而死,小兄妹的生父和繼母受審後裁定謀殺罪成囚終身,繼外婆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囚5年。3人的上訴早前遭上訴庭駁回。上訴庭昨頒判辭稱,小兄妹身上多處受傷,反映本案情節邪惡,案中施虐父母「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受憐憫」(deserves no mercy whatsoever)。上訴庭重申,殘暴對待兒童罪設定的最高刑罰不足,須大幅提高。
官指施虐者不應獲憐憫 倡增虐兒刑罰
生父和繼母一方提出的定罪上訴稱,控方無具體證據顯示誰人造成女童Z的傷勢,原審法官應引導陪審團考慮兩人的個別行為有否導致Z死亡。惟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已反覆表明要考慮生父和繼母所為是否Z死亡的重要原因,亦提醒陪審團運用常識審視兩人行為和謀殺意圖。
生父和繼母一方亦投訴,由於繼外婆不認罪受審,陪審團可審視生父和繼母虐待男童X的證據,質疑對兩人不利,有損審訊公平。惟上訴庭稱,原審沒有任何一方就證據不公投訴,而且法官已指示陪審團考慮涉及Z的謀殺罪時不得審視涉及X的證據,故駁回定罪上訴。
繼外婆沒干預受虐 上訴同駁回
上訴庭提及,雖然生父和繼母放棄刑期上訴,但本案涉及近5個月內殘暴對待小兄妹,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情節「邪惡和令人憂慮」(wicked and disturbing)。上訴庭稱,任何父母或繼父母本應珍惜和保護小孩,本案小兄妹卻承受身心虐待,其中一人死亡,另一人承擔終身心理傷害。
至於繼外婆的刑期上訴,上訴庭表示她沒干預小兄妹受虐,故意忽視作為外婆的責任,原審刑期沒有太長,故駁回。
【案件編號:CACC 89、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