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強市長」特殊權力不會轉移交代理市長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有關部門表示,「更強市長」法案賦予多倫多市長莊德利的特殊權力不會被轉移給代理市長,但未來補選產生的新市長則可繼承。
未來補選新市長有權繼承
安省政府不久前推出的「更強市長」法案,賦予多倫多市長莊德利更大權力,包括起草自己的城市預算案、獨立決定解聘或僱用市政各部門領導、否決市議會通過的任何不足三分二議員支持的法案。
安省城市事務和住房聽發言人Victoria Podbielski昨(13日)表示:「更強市長」法案賦予多倫多市長的權力不能被轉移給一個看守市長,一旦新市長通過補選選出,這個人將成為市議會的頭領,那就有權使用更強市長的權力。
莊德利在宣布辭職時表示,將與城市經理、市府職員和暫時接管市長工作的副市長麥凱爾維(Jennifer McKelvie)密切合作,「確保未來幾天交接有序進行」。
目前不清楚麥凱爾維在新市長選出前扮演什麼角色,市政法律專家馬斯卡林 (John Mascarin)指出,麥凱爾維的任命是依據多倫多城市條令第193條款,她的權力非常有限。
事實上,條令僅僅聲明一名市議會成員可以被任命「主持會議,當議會領袖缺席或空缺時」,所以麥凱爾維只能夠在指定關鍵議題,在市議會表決前最後一個發言,沒有莊德利所擁有的「更強市長」權力。
馬斯卡林還說﹕「我感到驚訝是,雖然麥凱爾維被任命為代理市長,但權力卻十分有限。」
多倫多市府一名發言人回應媒體提問表示,在莊德利遞交辭職信給市府有關部門後,市府將設立時間表展開下一步程序。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