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改善 社署:監察期禁競投新服務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童樂居被揭虐兒案後改革服務,外界關注社署會否仍容許該會繼續承辦服務。社署回覆本報表示,署方由去年9月至今年8月設立一年監察期,其間可按機構表現取消《津貼及服務協議》,機構亦須每3個月提交進度報告,社署會密切監察機構落實改善措施情况,視乎改善進度而考慮須否再延長監察期;而過去數月監察和巡查所得結果顯示,童樂居的營運和服務質素正持續改善,且符合相關法定要求。
狄志遠促每季公開報告 關注招聘難
社署表示,監察期間會繼續監察機構是否符合《津貼及服務協議》要求,並按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的建議,改善其服務質素和機構管治。社署亦已把童樂居沒時限的《津貼及服務協議》轉為一年期時限,可按其間機構表現考慮取消該協議。爆出虐兒案後,前年12月起,保護兒童會被禁止競投營辦新資助服務,社署稱監察期內會繼續執行此要求,直至社署滿意其服務表現為止。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童樂居服務明顯有進步,如果監察期內持續改善,有足夠報告交代進展,而且在社署監察下沒再發現問題,可接納保護兒童會繼續營辦童樂居,「過往做錯事應被指摘,但懲罰已做晒,最重要持續確保高水準服務,照顧好小朋友」,但他關注業界招聘困難,童樂居會如何應對。
狄志遠又說,社會和議會仍有人質疑保護兒童會表現,呼籲機構每季公開有關童樂居改善進展報告,助挽回公眾信心,社署亦應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社署於虐兒案後派專隊進駐童樂居,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周舜宜表示,專隊現時仍每日在童樂居監察,很熟悉院舍運作,隊長甚至說得出所有幼童名字。她說當專隊留意到問題,便會提出建議,例如當有幼童撞傷,他們提出查看閉路電視片段了解事件,並給予意見,「我對這些監察好歡迎,可以收到feedback(回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