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立會選舉開支 林兆彬岑崇尚已離港遭廉署通緝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表示,獲裁判法院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九龍西地方選區候選人林兆彬(圖)和岑崇尚,涉嫌於政府宣布選舉延期後,仍購買手機及平板電腦等,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企圖詐騙選舉開支共約68,000元。本報昨日私訊林兆彬的facebook專頁,截稿前未有回應。
案情指原訂在2020年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當年7月29日有消息稱將延期一年舉行,案中兩名31歲的被告在7月31日中午向選舉事務處遞交提名表格,以同一張名單參選;政府於同日晚上6時宣布選舉因應疫情延期一年舉行,惟候選人可向當局申領已申報的選舉開支。二人於同年9月底,連同支持文件及申索表格的選舉申報書遞交選舉事務處,向政府申請支付款項。
宣布選舉延期後購近7萬元電子產品
廉署指兩人面臨兩項控罪,包括涉舞弊行為,在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購買多項電子產品,包括4部手提電話、3部手提電腦及4套相關軟件、3部平板電腦及兩套相關配件、一部電視解碼器,招致選舉開支共約68,000元;另外又涉嫌向選舉事務處訛稱購買選舉申報書列明的電子產品,招致選舉開支共約68,000元,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選舉事務處向林兆彬支付相關選舉開支。
選舉事務處查核兩人的選舉開支申索時,發現部分電子產品在政府宣布延期當天購買,要求兩人提供進一步資料。二人其後回覆指電子產品僅為選舉而購買,惟選舉事務處不信納解釋,將事件轉介廉署。廉署發現,其中約值5萬元的電子產品是在政府宣布選舉延期後當晚購買;約值1.8萬元的電子產品在同年8月7至10日期間購買,發票則填報一個較早的日期,為同年7月31日。廉署完成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遂檢控二人。
翻查資料,林兆彬2021年9月曾被廉署拘捕,涉嫌詐騙政府發還選舉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