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誤或取消申索償 同機乘客投訴一併處理

[2023.01.12] 發表
圖為一名從香港飛往溫哥華旅客抵達機場。(加新社)

【明報專訊】負責解決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間糾紛的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 CTA)表示,要將乘客索賠的決定擴展到同一航班上的其他乘客,以此縮短乘客索賠時間。

加拿大法規規定,當出現航空公司可控範圍內的原因而導致航班延誤或取消,而不是出於安全原因,則航空公司要賠償乘客的損失,每位乘客可能獲得的賠償金,最多為1000元。

但如果每個乘客都要按部就班的完成申訴和仲裁程序,會耗時太久。

CTA官員去年11月時曾表示,現在積壓的投訴多達3萬多宗,部分投訴的處理時間可能長達18個月。

為此CTA方面表示,一旦就某一特定投訴做出決定,它可能就會命令航空公司通知航班上的其他乘客,告知他們可能有資格獲得類似的補償。但乘客必須事先已提交自己的索賠申請,以便航空公司評估投訴者是否被延誤以及延誤的時間有多久。

「同樣是要轉機,始發點相同的乘客,因為他們的最終目的地不同,所拿到的最終賠償也會不同。」

目前CTA通過調解等非正式手段解決了97%的投訴,只有3%的案件是通過仲裁或正式裁決來解決。

更多要聞一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3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