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 陳弘毅:未必需釋法 本地層面可解
【明報專訊】港府就《港區國安法》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截至昨日中央未有回應。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向本報說,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法案件問題未必要用人大釋法方式,認為本地層面解決不是無可能。他解釋,若最終研判由本地層面處理,中央可講出看法,看看能否由特區政府自行在權力範圍內處理。
譚耀宗:黎案9月審 有充足時間研究
港區人大常委譚耀宗昨稱,至今未收到人大常委就釋法的相關議程,估計本月底人大常委會例會不會處理釋法議程。譚補充,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國安法案件已押後至明年9月再審,認為有相當充分時間研究如何處理議題。
人大常委會月底例會議程中,未見人大釋法項目,多名建制派人士近日轉口風稱,可考慮本地層面解決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問題。陳弘毅昨出席港大法律學院活動後向本報說,不論最終是否釋法,中央都要有個回應。
陳:提請前 中央港府似未有共識
港府提請釋法前,中央曾要求港府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安職責及特首領導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提交報告;提請釋法後,兩辦及國安公署分別發聲明支持提請釋法。陳弘毅分析,提請釋法前,中央及港府似乎就處理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問題未有共識,例如是否要釋法處理,否則中央如今或已說明以什麼方式或釋法解決。
陳弘毅又說,若今次不用釋法,對本港法院判決的影響少一點,因人大決定難免與判決有牴觸。不過他認為,政府如以本地層面處理,多數會限制無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具體方法則要看政府方案。
湯家驊:可審視條例列來港執業條件
行會成員湯家驊昨在商台節目表示,人大釋法不是壞事,但亦非唯一解決方案,認為可在本地處理今次法律爭議。湯稱,國安法並無明文禁止外地律師辦案,問題始終需要解決,與此同時,本港很多大律師都持有外國護照,難以禁止所有相關律師參與國安案,認為可審視本地《法律執業者條例》,列出法庭容許外國律師來港執業的條件,例如案件是否涉及國安法與國家機密,或參考律師過往言行、有否敵視中國等。
湯家驊形容,法庭早前批准英國御用大狀來港後民情洶湧,這情况下無經深思熟慮所作的決定都會令人後悔,認為特首要求人大就某個狹窄問題作解釋合情合理,但外界不應因民情洶湧或者對被告人的看法,而影響到今後制度和大局。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則稱,港區國安法條文倘有含糊之處,人大常委會釋法只是履行責任,又認為如人大常委最後選擇不釋法,透過香港現有法律亦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