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發帖稱炸軍營 煽惑製爆炸品罪成
【明報專訊】一名男子涉於約5年前在高登討論區發布題為「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的帖文,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受審,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暫委法官鄭紀航表示,被告鉅細靡遺地詳列製作方法,必然有意圖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下令被告還押至10月14日求情及判刑,另要求控方交代為何在去年才決定檢控被告,是否涉及不當延誤。
案發約4年後檢控 官令控方交代
被告陳振銘(27歲)被控於2017年11月17日犯案。鄭官裁決稱,被告就發布涉案帖文的原因多次改口,在警誡錄影會面聲稱「轟炸解放軍軍營」實情是遊戲情節,後改稱打算開發遊戲,帖文實為廣告,其說法「反覆不定」,被告雖解釋自己未睡醒、思緒混亂,但整體而言,其回答頭頭是道,條理分明,所謂前言不對後語僅屬「一般說謊者的表現」。
鄭官說,更甚的是被告在庭上自辯時說出另一版本,稱自己是自學的歷史學家,熱愛中國文化,2017年投稿至《香港中醫雜誌》被拒,感到心傷,遂以嘩眾取寵方式發文表達不滿,引人留意其研究成果。鄭官說不排除有人透過自學成為專家,但被告學歷僅中六程度,一度沉迷玩電腦,無專業團體認證,沒半點痕[顯示他是歷史學家,認為被告只屬「自我膨脹」。
鄭官續稱,被告聲稱讀文科,對硝酸甘油認知僅限於名稱,惟他在錄影會面中說硝酸甘油為炸藥,更在帖文標題清楚表明轟炸目標,以及列出製作材料、分量及步驟等,若他沒意圖煽惑,根本不必鉅細靡遺地詳列,連串行為顯示他深思熟慮,非單純發泄情緒。鄭官希望控方可索取專家報告,讓法庭了解硝酸甘油威力,另應辯方要求為被告索取心理專家報告。
【案件編號:DCCC58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