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未為612基金註冊 6人表證成立 辯方質疑治喪會無註冊 官:不屬社團
【明報專訊】已停運「612人道支援基金」6人涉違反《社團條例》案,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定表證成立,6名被告決定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10月26日結案陳辭,嚴官表示《社團條例》可影響整個社會,要求各方就法律上如何詮釋「社團」作陳辭。另外,辯方在審訊時盤問警察牌照課人員時,問及「何鴻燊治喪委員會」是否為註冊社團,嚴官認為治喪委員會並非為宗旨而聚集,不屬社團。
官:治喪會非為宗旨而聚集
6名被告為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學者許寶強、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基金秘書施城威,各被控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的傳票控罪。
控方昨讀出駐國安處警長蔡健章(音譯)的書面供辭,他指「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戶口有10.3萬宗交易,總存款4.5億元。嚴官關注金額與控方開案陳辭所說的2.7億元有別,控方解釋,總存款將跨行轉帳計算在內,扣除後淨存款為2.7億元。
警長蔡健章亦出庭作供。代表陳日君及何秀蘭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蔡,上述戶口的平均交易額是否約4000元?蔡回答「無計過」。彭再表示,絕大部分都是小額,例如500元、1000元及1萬元,超過10萬元的存款總額不超過900萬元;蔡先回應稱數目太多,並無留意,繼而說「答你唔到,我無分類」。
辯方指大部分交易皆小額
警:答你唔到 我無分類
控方證人、警察牌照課高級督察龔伊琳供稱,612基金從無提交註冊或豁免註冊申請。辯方大律師管致行表示,社會上有各樣組織或聯繫,並非所有都要登記,問「何鴻燊治喪委員會」及「李家超競選辦」是否均沒有註冊為社團。控方質疑此與案無關,嚴官亦打斷提問,稱辯方可在陳辭階段提出。
10?26結案陳辭 官盼各方詮釋社團
控方舉證完畢,嚴官裁定6名被告表證成立。彭耀鴻質疑控方的檢控基礎,稱控方至今未交代為何612基金是一個「社團」。嚴官表示,《社團條例》有就「社團」釋義,但相對簡單,現時控方依賴「一個人或以上的組識,不論宗旨」舉證,很多組識表面上符合釋義,但條例亦列出了各種豁免情况,例如小學生辦音樂學會。
嚴官提到,辯方審訊時提出的「治喪委員會」並無宗旨,「而係辦一件事」,故此不是社團;又舉例集體團拜、中秋家宴均屬家人之間的聯誼,不是為宗旨而聚集;宗族間聯誼、集合宗親等就須登記為社團,不過一切需視乎證據。嚴官又說,本案涉及相當多證據,雙方各有演繹,希望各方在陳辭中協助法庭,即在法律上如何詮釋「社團」,強調《社團條例》可影響整個社會,如無案例可循,仍要「合乎常識地處理」。
【案件編號:WKS 4829-4834/22】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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