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恐同事販管主任保釋 仍與事主同場上班
【明報專訊】39歲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涉於去年11月,在食環署南昌辦事處停車場內恐嚇同事,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9月30日再訊,暫准以2000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得直接或間接控方證人。
被告承諾不與事主討論案件
被告黎君正(39歲)被控於去年11月29日,在大角嘴欽洲街西87號食環署南昌辦事處暨1樓停車場內,威脅同事鄔偉文會使其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庭上透露被告仍在案發辦事處工作,但他承諾可以避免與事主討論案件。
裁判官陳慧敏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9月30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WKCC 29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