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短缺說是安全問題 加航拒向延誤旅客賠償
乘客不忿 批找藉口卸責
【明報專訊】一名乘客的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航班被取消,原因是「機組人員不足」﹐而加航只能為他預定了原定起飛時間兩天之後的航班。他申請賠償時﹐卻被加航以「安全問題」為由拒絕。
航空乘客倡權組織並呼籲運輸監管機構加強執法。法雷爾(Ryan Farrell)從黃刀鎮(Yellowknife)到卡加利(Calgary)的航班再出發前不到4小時被取消,原因是「機組人員不足」。在6月17日,也就是航班原定起飛時間48小時後,加航才為他重新預訂了航班。
6周後,法雷爾向加航申請賠償被拒,加航卻告訴他:「你的航班是由於疫情影響﹐導致機組人員人手緊張,延誤或取消是安全相關問題造成的,你的索賠理由不適用。」法雷爾認為加航的理由站不住腳。他告訴加航:「如果沒有備用機組人員是因為加航沒有設置後備人員,而不是其他原因而導致航班不安全。航空公司以『疫情』和『安全』為藉口是不足信的。」
加拿大《航空乘客保護條例》(APPR)規定,航空公司在起飛前14天之內,由於可控原因導致延誤或取消,必須支付最高1,000元的賠償,但是如果由於安全問題導致延誤或取消,則不必賠償。加航去年12月29日的一份備忘錄中向員工指示﹐將人手短缺造成航班的取消歸因於「安全問題」,令旅客無法獲得賠償。
該備忘錄又指出﹐在這種情況下受航班取消影響的旅客雖不合資格取得金錢賠償﹐但仍可獲得酒店或膳食禮券。
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表示,把人員短缺作為安全問題處理違反了聯邦規則,「如果機組人員短缺是航司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那麼就不屬於安全問題。」
向航空公司索賠被拒旅客可向加拿大運輸局提出上訴﹐但當局截至5月為止﹐有關上訴的積壓個案已達到15,300宗。
航空乘客權利倡導組織主席Gabor Lukacs指出,加航利用乘客保護條例中的漏洞來避免支付賠償,呼籲運輸監管機構加強執法。
Aaron Zh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