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23條立法是「欠功課25年」
【明報專訊】特首李家超早前提及將盡早落實《基本法》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惟未提立法時間表。新任律政司長林定國昨日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23條立法屬憲制責任,「這份功課欠交了25年」,需立法令中央放心,惟立法需做法律研究,在適當時候推出,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不希望立法後修修改改。被問《港區國安法》是否令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收窄,他說言論自由需有合理限制,國安法已平衡個人自由和整體社會利益。
反修例案非「歎慢板」 承諾監督
日前歐洲議會通過議案,批評港府拘控「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林定國稱檢控的考慮有嚴謹守則,有充分證據支持才起訴,此案與其他刑事檢控案件無異。至於歐洲議會的議案要求撤銷拘控相關人士,林稱該要求背後是基於錯誤理解,希望任何人尊重香港司法制度的運作。另《泰晤士報》日前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海外法律團隊聲稱接獲「國安處」電郵,指控他們違反國安法,香港警方前日譴責有人冒警。林形容事件為「低成本抹黑香港」,予以最嚴厲譴責。
被問到律政司處理反修例和民主派初選案的過程是否「歎慢板」,林定國說關鍵是程序公義,希望被告人得到公平審訊。他承諾監督內部工作,確保不會有無理據或不合理延誤,並在可能範圍內令司法程序從速進行。
林定國又說,國安法對某類言論有限制,例如不可發表宣揚分裂國家言論,而國安法符合對人權自由的保障,惟他強調自由不是絕對,要有合理限制,以平衡個人自由和整體社會利益。
律政司首要推法治教育處理抹黑
林表示,律政司首要目標為做好法治、憲法及國安法教育,並對外解釋香港法治情G,處理誤會和抹黑。今屆政府設副司長一職,林解釋副司長主要工作為加強法治、憲法、基本法和國安法教育;推進大灣區交流協作;推進法律科技應用;以及吸引和培育法律人才。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同一節目稱,自己曾是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委員,曾與學校校長、教師和家教會有良好合作關係,他將利用過去經驗,加強法治、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法教育。他又說,不想以說教形式推廣法治,冀市民明白法治精神;又說未來將向外國投資者、領事和商會解釋香港實際情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