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歐洲人權法院 英《權利法案》惹爭議
英國約翰遜政府昨(22日)向國會提交法案,讓英國政府可毋須遵從歐洲人權法院(ECtHR)的裁決。《衛報》引述消息人士報道,法案是衝笊CtHR上周介入英國遣送尋求庇護者到非洲的計劃而來。英國法律界和人權組織擔心,法案一旦通過,英國政府會變成「碰不得」,而公眾權利則被侵蝕。
政府周三向國會提交新《權利法案》(Bill of Rights),訂明英國最高法院在人權事宜上有最終話語權,英國法院毋須一定遵從ECtHR的裁決。英國司法部說,新法案將確認ECtHR根據法院規則第39條(法院可以要求締約國採取臨時措施)頒布的禁制令不具約束力。
向國會提案 稱可遣送更多外國罪犯
英國副首相兼司法大臣藍韜文(Dominic Raab)稱,法案「加強言論自由,容許我們遣送更多外國罪犯,加強保護公眾免受危險罪犯傷害」。約翰遜政府說,新法案也限制外國罪犯以家庭生活權為由拒絕被逐出境,亦避免法庭審理「瑣碎的」人權案,並鞏固新聞和言論自由。
英國國會1998年通過的《人權法》(Human Rights Act),將《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併入英國法律。英國政府計劃將尋求庇護者遣送盧旺達,首班機上周二啟航前,ECtHR頒布禁制令,英國被迫遵從,煞停遣送計劃。首相約翰遜其後暗示可能退出《歐洲人權公約》,有執政保守黨國會議員表示支持,新法案被指意在安撫他們,但藍韜文表示沒打算退出公約,又指法案旨在修補《人權法》的漏洞。
英國法律界和人權組織指新法案侵蝕公眾權利,賦予政府更多權力。英格蘭和威爾斯律師協會會長博伊斯(I. Stephanie Boyce)指法案將令更多人權侵犯事件變得「可接受」。
她說:「這是英國司法的倒退。當局可能開始視一些人權侵犯事件為可接受,因為這些事件縱然違法,但在《權利法案》下已經不能挑戰……整體而言,法案賦予國家更大而不受約束的權力,將來的政府不論意識形態為何,皆擁有這些權力。」
國際特赦組織英國分會總幹事德希穆克(Sacha Deshmukh)稱,撕牷m人權法》意味公眾被剝奪挑戰政府及公共機構不當行為的最有力工具。
法律界憂侵蝕人權司法倒退
在野工黨指法案奪去《人權法》賦予的權利。影子司法大臣里德(Steve Reed)則稱,政府提交該法案只為「撩是鬥非」、「挑撥離間」。(路透社/BBC/衛報/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