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聞氣後不治今裁決 父:對醫護心寒
【明報專訊】兩歲男童2016年因嘔吐、氣促等求醫,在診所吸氣管舒張劑(下稱聞氣)時呼吸心跳停頓,送院不治,死因庭昨日續審。死者父親結案陳辭稱,研訊期間才得知醫生的紀錄錯漏百出,對涉案醫護所作所為感心寒及憤怒。代表醫生的大律師稱,醫生指示助護召車,與助護實際召車是「兩回事」,難以顯示醫生無及早召車。死因裁判官總結證供後引導陪審團稱,可以考慮事主「死於自然」、「死於不幸」或「死因存疑」,案件今日裁決。
陪審可考慮3死因:自然不幸存疑
事主陳嘉懿(終年兩歲)2016年12月16日在梁蔭基醫生醫務所聞氣,其後被送往聯合醫院,證實死亡。死者父親陳達東昨陳辭稱,他當日經歷的與梁蔭基醫生及助護的證供有很大分別,例如助護林亦詩在通話時曾稱診所有聞氣服務,惟她作供時否認。另梁為事主診症只有短短一分半鐘,從未提及病情嚴重需送院,惟梁庭上稱診斷事主出現肺炎,需送院及安排聞氣。
另外,負責為事主戴面罩的助護供稱,無人指示「睇密齱v,與醫生及資深助護證供不符;專家證人亦稱應為死者持續監察,其後「嘉懿終於踏入鬼門關,一去不返」。
醫生方:爭議點是何時召白車
梁蔭基醫生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其代表大律師馮國礎陳辭稱,本案其中的爭議點是何時召喚救護車,閉路電視可見事主由聞氣至救護車到場相距約10分鐘,惟梁指示助護召車,與助護實際召車是「兩回事」。另事主父親帶兒子到診所及等候醫生需時一小時,可見事主當時並非急切送院。
馮續稱,陳達東當日致電診所,是詢問兒子的抗生素療程尚未完成,質疑是否須迫切查詢,且陳在庭上曾稱欲帶兒子到醫院求醫,惟急症室需等候數小時。
【案件編號:CCDI 701/17】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