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校門縱火逼停課 中四生3罪表證不成立
【明報專訊】兩名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中四男生涉要求學校停課不果,持棍破壞校門玻璃及投擲汽油彈。兩男生否認刑牷B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意圖縱火共3罪受審,同案獲撤控、兩名男生的同學曾供稱不記得兩人。法官昨在區院裁定其中一男生3罪表證不成立,他毋須答辯,控罪撤銷;另一男生被控一項意圖縱火罪表證成立,他不作供及不傳召辯方證人,案件將於5月26日結案陳辭。
被告張凱傑(17歲)及關昊侃(19歲)同被控於前年7月24日用火損壞學校正門。張另被控同年5月25日連同他人損壞校門及攜有兩支伸縮棍。
另一男生縱火表證成立 「目擊者」稱唔記得
辯方昨天作中段陳辭,控方同意首被告面對的控罪沒有表證,法官林偉權一度好奇控方何不修改控罪,惟控方終決定不修改,法官其後裁定首被告3罪均表證不成立,次被告一項意圖縱火罪則表證成立。
控方在開案陳辭稱,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用伸縮棍擊打正門玻璃,而兩人的同學鄭梓健曾目睹他們製作汽油彈,控方審訊時將他列為有嫌疑的證人,需要警誡。鄭作供稱「唔記得」首被告,並對次被告「無咩印象」。
【案件編號:DCCC 291/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