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175人涉國安罪被捕 8人完成審訊全定罪
【明報專訊】保安局長鄧炳強昨回應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披露,涉《港區國安法》及與反修例運動刑事案件最新統計數字,自2020年6月實施國安法以來,截至上月31日共有175人涉及國安法和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捕,當中64%即112人被檢控,另有5間公司被控,至今有8人完成審訊並全部被定罪,被還押候審及獲准保釋外出的人數分別為78和59。此外,各級法院接獲85宗國安法相關案件,當中許多與保釋有關,有64宗已結案。
反修例逾千人定罪 佔檢控人數42%
至於反修例運動案件,自2019年截至今年2月28日,警方共拘捕10,277人,當中約27%即2804人被檢控,其中1172人被定罪,佔被檢控人數約42%,有939人的案件仍在審訊中。各級法院接獲約2100宗反修例事件的相關案件,當中約1700宗已結案,絕大部分在裁判法院處理的案件已結案,未來一至兩年主要處理約190宗在區院審理的案件,當中85%於今年至明年開審。
鄧稱,過往兩年約90宗與反修例運動的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結,這些案件自裁判法院首次提訊至於區院審結,一般需時300至400多天,比其他刑事案件長約30%。他表示,律政司一直按《基本法》第63條獨立處理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又稱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亦嚴格遵循國安法第42條第一款「確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公正、及時辦理」。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