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義赴國安處警誡會面 交代涉違國安法行為 沒有被捕
【明報專訊】有「人權大狀」之稱的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昨早現身灣仔警察總部,據了解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他在會面期間被要求交代涉嫌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等。夏博義沒有被捕,逗留約兩個半小時後離開。警方回覆本報查詢稱,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G依法處理,不評論個別情G。
報道:案涉香港人權監察
根據大公文匯網拍到的片段,身穿便服、嶺I囊的夏博義,昨早11時在兩名穿西裝男子陪同下前往警察總部,3人逗留至下午約1時35分離開,其間有記者問他到警署原因、警方查問內容等,他一概無回應。「香港01」報道,案件與夏博義有份創立的民間團體「香港人權監察」有關。
大律師公會:正了解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i回應說,公會正了解情G,目前未有評論。
文匯大公曾指人權監察勾結外力
夏博義為香港人權監察創會主席,1995年與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等人成立該組織,夏博義於1995至2002年出任主席,2002年以主席身分反對《基本法》23條立法。《文匯報》及《大公報》去年初報道,香港人權監察長期接收來自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撥款,於1995至2013年共收取約1500萬元,指組織涉「勾結外力」。報道中無提及人權監察的回應,而人權監察事後亦未有回應相關指控。
曾倡修改部分國安法條文
夏博義於2020年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駱應淦共同提名,於去年1月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他參選前去信辭任英國牛津市聖瑪格麗特(St Margaret)選區議員一職。他上任後曾發表不少具爭議言論,例如指《港區國安法》不符法治精神,又曾提出冀與港府探討修改部分國安法條文,港澳辦及中聯辦曾發聲明,指相關言論挑戰一國兩制底線。
去年4月,夏博義接受傳媒專訪時稱「818流水式集會案」的判決,是香港法院首次對和平未經批准集結判處監禁式刑罰,又稱若市民和平表達的權利被剝奪,最終或轉向具破壞力的途徑,包括暴力。中聯辦其後發聲明,批評他「散布歪曲言論,公然為違法者張目,為暴力者開脫,對執法者抹黑,對司法者施壓」,並指若大律師公會繼續被夏博義「這種喪失職業操守的外國政客把持」,只會作繭自縛,走上不歸路。夏博義未有爭取連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任期於今年1月完結。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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