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主體責任意味問責
【明報專訊】國家主席習近平以中共總書記身分指示特區政府須就抗疫切實負起「主體責任」,有消息指港府亦是周二才接獲相關習近平指示。翻查資料,中共黨內幹部紀律及反貪問題上,多次強調「主體責任」;內地政治學者吳強不評論香港情况,但說在內地官場語境中,主體責任有問責意味,甚至有警告及警惕的意思。
指內地官場語境有警告意思
吳強稱,「主體責任」在內地特殊語境,「主體」可指行政部門或賦予行政權的公權力單位,例如在防疫責任則稱為主體責任。「這種責任很大程度上是臨時性的要求,不是說官僚行政體系、按規章辦事所應當承認的官僚責任,而是在臨時性事態中,被緊急地要求的責任。它可能並不負擔全權,但要它在一定範圍內所必須承擔、接近被問責的責任;換句話說,一旦有犯錯誤,(責任)全部都歸相應的行政指揮者、層級官僚的一把手承擔,不能犯任何錯誤。」
翻查內地政府官方網站及新華網,習近平自前年初就武漢抗疫及全國疫情,以及去年河南鄭州水災,多次發出「重要指示」,之後便未有就個別地區的新冠疫情親自作同類指示。例如雲南瑞麗去年因疫情封城,習都沒有作出類似指示。
在武漢前年爆發疫情時,國務院副總理孫春蘭曾率領中央指導組到武漢指導救災。今次習近平的指示則由本身是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的副總理韓正轉達。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分析中央對港疫情支援的規格,指韓正是負責香港事務的政治局常委,故指派韓正而非孫春蘭。面對中央表明港澳辦牽頭協調疫情工作,他認為港府的下一步要在中央的指導和支持下決定。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