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反警暴示威槍殺案 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美國威斯康星州一名青年去年8月參與反警暴示威期間開槍,造成2死1傷,陪審團一致裁定他所有罪名不成立。18歲里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聽到「無罪」裁決後隨即抽泣,激動得幾乎倒在地上,旁聽席上亦有人用手掩口,對裁決難以置信。
12人的陪審團3日半以來,累計商議了約25小時,一致裁定里滕豪斯兩項謀殺罪、一項企圖謀殺罪及兩項鹵莽危害安全罪,5項控罪全部不成立。他在宣判後當庭獲釋。
法院外有人慶祝,亦有人表現憤怒,持不同觀點的人偶爾口角。案中死者親屬發聲明表示感到心碎,指判決傳遞了令人無法接受的信息,持槍的平民可以出現在任何城市煽動暴力。
美國總統拜登支持陪審團的決定,敦促民眾和平表達意見,又指民主不允許暴力和破壞財產。
去年8月25日,里滕豪斯由居住地伊利諾伊州前往威斯康星州基諾沙,參與當地連日來反警暴示威,期間他以自攜的半自動步槍槍殺兩名男子及槍傷另外一人,里滕豪斯聲稱是遇襲自衛,3名死傷者與他一樣都是白人。事後他一度被右翼分子讚頌為英雄,分析擔心今次裁決會觸發新一輪示威浪潮。(綜合報道)